云南率先試點 5級以上地震有保障
案例分析
據了解,2015年8月20日,我國首個地震保險專項試點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啟動,以政府災害救助為體系基礎,以政策性保險為基本保障,以商業(yè)保險為有益補充,構建了三位一體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。
據保監(jiān)會介紹,在三年的試點期限內,為大理白族自治州所轄12縣(市)82.43萬戶農村房屋及356.92萬大理州居民提供風險保障。試點期間由省、州、縣三級政府財政全額承擔保費。
云南農房地震保險方案對試點地區(qū)發(fā)生5級(含)以上地震造成的農村房屋的直接損失、恢復重建費用以及居民死亡救助提供了有效保險保障。農村房屋保險賠償限額(指數保險)從2800萬元到42000萬元,使保險賠款在不同震級分檔下起到災害救助補充作用。
居民保險賠償限額(地震災害救助保險)每人死亡賠償限額為10萬元,累計保險死亡賠償限額為8000萬元/年。據測算,通過保險機制使地方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倍數最高達到了15.6倍,能夠有效轉移和平滑區(qū)域巨災風險損失。農房保險賠償平均可達到地震民房恢復重建政府補助總金額的34.07%,切實提高災區(qū)居民重建能力。
方案
新聞鏈接
協(xié)商保險金額
運行初期,城鎮(zhèn)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5萬元,農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2萬元。每戶可與保險公司協(xié)商確定保險金額,運行初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,超出部分由商業(yè)保險補充。
等級分檔理賠
賠償處理方面,初期產品設計為定值保險,理賠時,以保險金額為準,并根據破壞等級分檔理賠:
●當破壞等級在Ⅰ-Ⅱ級時,標的基本完好,不予賠償;
●當破壞等級為Ⅲ級(中等破壞)時,按照保險金額的50%確定損失;
●當破壞等級為Ⅳ級(嚴重破壞)及Ⅴ級(毀壞)時,按照保險金額的100%確定損失。
參與保險公司
前期45家財產保險公司根據“自愿參與、風險共擔”的原則發(fā)起成立中國城鄉(xiāng)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。
(責任編輯:籍俊霞)